热点 | 今后说这些话……你可能会遭殃!
近日,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
《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,
并指出,互联网群组是指如
微信群、QQ群、微博群、
贴吧群、陌陌群、支付宝群聊等
各类互联网群组。
《规定》要求,互联网群组建立者、管理者
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,
即“谁建群谁负责”“谁管理谁负责”,
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,
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,
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文明互动、理性表达!
微信群已经开始立法,规范管理
任何发言都要担负法律责任
尤其是群主,所以请群里的朋友们
今后发微信一定要注意!
▼
1,政治敏感话题不发
2,不信谣不传谣
3,所谓的内部资料不发
4,涉黄、涉毒、涉爆等不发
5,有关港澳台新闻在官方网站未发布前不发
6,军事资料不发
7,有关涉及国家机密文件不发
8,来源不明的疑似伪造的黑警辱警的小视频不发
9,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不发
本案群主涉嫌开设赌场罪。但亲友间互发红包、不涉及到营利的,也不违法。但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抢红包群,群主或者代包手存在获利情况,就涉嫌赌博。
所以,为什么群主成了垫背的?
答案就在于——群主的监管职责!
群主可以删减微信群中的所有群员,而群员则不能删减微信群中的其他群员。
微信群主与群员权利的核心区别,决定了群主与群员的不同职责。群主作为群的管理者和权力的拥有者,当然负有监管职责。群主应规范群聊行为,维护群聊内容的非违法性。对于群员发布的违法内容,群主应予警告,直至将该群员踢出群聊。
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和公民个人权益意识的不断提高,对于群内的违法行为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,如果群主不履行监管职责,则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。
民事责任:群主如及时制止群员发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,则不会因存在过错而与发布不当内容的群员承担民事责任。否则,就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。
治安处罚:对群员发布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内容,群主如果不履行监管职责,则有可能面临共同的治安处罚。
刑事责任:对群员涉嫌犯罪的行为,如果不行使监管职责,放任群员违法犯罪,在主观上,有可能构成间接故意,从而与涉罪群员构成共同犯罪。所谓间接故意,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,并且有意放任,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。
希望所有的群主看完都能有所警示
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
今后大家在网络上的一言一行
都要负起责任来了
看完记得扩散转告你身边的人!
被提醒到的点个Zan吧~
法星提示
自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新出台的法令发布后,“群主被抓了”就不再是一句玩笑了。保护群主,人人有责。大家在聊天时请一定要做到以上几点,不要让群主“背锅”。法星在这儿代表广大群主谢谢大家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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